形成合力助推找矿突破
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谢承祥谈地勘基金项目对接
【信息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作者:国土报记者于德福 特约记者王俊】【发布时间:2011-08-29】
7月28日,地勘基金促进找矿突破项目对接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围绕为什么要进行项目对接、如何对接、两级地勘基金如何更好地协调联动助推找矿突破等问题,记者对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谢承祥进行了采访。
记者:谢主任,您好!项目对接是一个新概念,请先介绍一下它的内涵。
谢承祥:好的。项目对接是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为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与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协调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践行地质找矿新机制,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更好地发挥两级基金的作用,促进找矿突破总体目标实现而提出的一种新的立项形式,基本方法就是由各省厅提出项目投资需求、中央地勘基金按照国家意志和基金定位确定投资项目,今后还会启动中央地勘基金提出项目选区、由相关省厅负责协调矿业权的项目。因此,项目对接其实就是通过上下沟通、供需见面、协调一致的形式确定每年设立的基金项目。
记者:为什么进行项目对接呢?
谢承祥:进行项目对接,简单地说就是为了协调两级基金项目部署,在中央和省级地勘基金间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认为,协调联动是两级基金形成合力的前提,协调联动实现的根本途径则是在项目设立上要上下相互协调。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在今年初,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在研究今年的立项工作时,提出了与省级基金、与有关专项资金在项目上进行对接的设想,并与有关省厅、专项办的同志进行了沟通,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肯定和积极响应。
记者:两级地勘查基金成立到现在也有四五年了,为什么到现在才提出项目对接呢?
谢承祥:任何事情的开展,都需要有一个合适的时机,否则会让人难以接受,事情的进展也不会顺利。所谓欲速则不达,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在项目对接上,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认为,现在提出项目对接是恰逢其时,主要原因有三点:
一是对基金定位的认识统一了。大家知道,地勘基金是针对我国风险勘查资本市场缺失的现实而设立的。但是,地勘基金从一诞生就面临着按“投资基金”还是“专项资金”管理的艰难选择和经久不息的争论。经过四年的实践探索和对地勘领域基本国情认识的不断加深,大家对地勘基金的认识也逐步走向统一,即基金要体现国家意志,帮助社会资本化解风险。在这一认识下,中央地勘基金也主动将定位调整到政策调控、化解风险上来,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二是对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梳理清楚了。自地勘基金设立以来,中央和地方两级地勘基金总体规模不断壮大、运行机制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两级基金已成为财政资金投入矿产资源风险勘查的主要力量。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各省地勘基金在目标定位、支持的重点、运行方式、管理政策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异,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还处在各自为战的状态。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中央和地方两级地勘基金在促进地质找矿重大突破战略行动中整体功能的发挥。
三是两级基金协调联动的政策环境具备了。今年上半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相继联合出台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权益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与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协调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为两级地勘基金协调联动创造了政策环境。
基于以上三点原因,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认为,自今年开始,中央地勘基金与省级地勘基金、与专项资金间进行项目对接,是比较合适的。
记者: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对下一步的项目对接有什么设想?
谢承祥:这次项目对接会,可以看作是中央和地方两级基金协调联动的启动会。在今天的会议后,我们会结合各省厅、专项办同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做好项目对接。今后,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还将在项目规划部署、矿业权设置等方面进行全面对接,要通过一年一度的项目对接会,将这一形式固化。
总之,要通过完善、改进项目对接这一新的立项形式,使两级基金的协调联动进入到实质性操作阶段,使两级基金形成合力,共同助推地质找矿重大突破的实现。
记者:作为分管基金项目立项的领导,请您介绍一下这次项目对接的基本情况。
谢承祥: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在今年年初确定以项目对接的形式推进项目立项工作后,于5月10日向各有关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358”项目办、青藏高原专项办分别发出了项目对接函,提出以47片整装勘查区、新疆“358”项目、青藏高原专项、“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总体方案的重点勘查区中需要中央地勘基金支持的项目为重点进行项目对接。
项目对接函发出后,得到了有关省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358”项目办、青藏高原专项办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积极组织筛选建议项目。在会议召开前,共有内蒙、山西、河北、辽宁、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宁夏、新疆、西藏等20个省区报送了项目对接清单,有的省甚至直接提交了项目申报材料。
经过统计,20个省(区)报送的项目总数共382个,其中,属于47片整装勘查区内的项目83个。从矿种看,铁、铜、铝、铅、锌、金银、镍等金属矿和多金属矿项目居多,另外还涉及煤炭、铀矿、钾盐、金刚石、稀土、稀有金属、萤石等。
由于各省(区)项目建议清单中提供的项目信息相对还比较有限,因此,还难以准确判断项目找矿前景,但从已提供的信息初步判断,大多数项目都与《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方案》相关联,为实施战略行动提供有力支持。
在接到这些项目清单后,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力量进行了梳理、汇总和筛选,并逐省(区)形成了项目对接的初步意见。
记者:从梳理的情况看,您认为今后各省厅在提交项目对接申请时,应重点把握哪些问题?
谢承祥:项目对接将是今后中央地勘基金项目立项的重要形式。今后,各省厅在提交项目对接申请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在矿种选择上一定要属于基金支持的范围。如单独勘查煤层气的项目就不属于基金支持的范围,基金项目一般是在勘查煤炭的同时综合勘查煤层气。
二是在工作程度上既不能偏低也不能偏高。过低的,如调查评价项目,应申请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安排;过高的如详查,基金一般也不单独安排,除非是煤炭普查项目因构造复杂且需要进行井田划分时才延伸工作阶段作必要的详查工作。
三是在项目规模上不能偏小。预期只能发现小型及以下矿床的,中央地勘基金一般不予安排。
四是不能重复申报。如在其他专项资金中已安排过的普查项目,或曾经申报中央地勘基金项目未通过,且没有新认识的项目不宜再申报。
五是项目命名要规范。如在一个整装项目区划分了若干个子项目,各子项目区块均应按地名、矿种、工作阶段等进行规范命名,以便于组织实施管理。
六是要坚持“一个探矿权设置一个独立勘查项目”的立项原则。对一个勘查区内包括多个已设探矿权或拟设探矿权区域,如作为一个项目通过立项,会给后续的组织实施、权益处置等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问题,因此需按矿权进行拆分后编报。
七是对列入单矿种找矿计划的矿种,应在单矿种找矿计划启动后再行申报。
记者:对本次提交可以进行项目对接的项目,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将如何进行安排?
谢承祥:经过这次对接可以申报的项目,请各省厅按照《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的有关要求,组织有关单位抓紧编写项目立项申报材料,经省厅初审后统一报送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
初步考虑分两个阶段安排。8月20日前报送的项目,我们将先期组织要件审查和项目论证,通过立项的项目,列入2011年中央地勘基金项目预算安排;8月20日以后报送的项目,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立项论证。
需要强调的是,在组织项目申报过程中,相关省厅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做好初审把关工作,特别是在出具探矿权预留文件、协调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等相关要件方面,要及时办理。